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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耐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的区别特点

2017-03-24      来源:搜狐焦点网   浏览次数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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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耐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的区别特点

不论购买什么商品,消费者都会关心一下所买的商品使用寿命是多长时间,这也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一个性价比。在置业买房时,这个理论也同样适用。在这里就需要明白房屋耐用年限和房屋产权年限这两个名词。

房屋耐用年限

房屋耐用年限通常指房屋能按其设计功能正常使用的年限,而房屋使产权年限则是指房屋的使用寿命。

房屋耐用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: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。二级耐久年限50~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。三级耐久年限25~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。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。

在我国的现行法规定,一般住宅房屋的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,也就是说自房屋建成起只有70年是属于买房者的,过了70年房屋产权就不归购买者所有了。

说到这里,想必大家也都十分关心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这个问题。房屋产权年限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。

说到这里,恐怕大家都会关心,等到房屋产权年限到期之时,我的家还属于我吗?尤其是一些老年人,买房用来养老,而到需要时,却得知房子不再属于自己了。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的规定使住宅业主感到安心。然而从房屋产权年限的相关法律出台以来,到现在还没有到70年,还没有相应的现实来现身说法,究竟到时房子归属在何处,还要拭目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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